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、职教升本、高职研究、“双高”建设、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具体职责如下:
1.贯彻、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建设规划,统筹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专业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信息化建设等规划和重大改革发展事项,做好发展指标测评和效果评估工作。
2.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政策和发展趋势,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,为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提供信息咨询、方案设计和决策参考。
3.负责统筹职教本科申报工作,积极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。
4.负责统筹学校“双高”建设工作,做好项目的立项申报、项目建设、年度检查及建成验收的组织、协调和管理。
5.负责“双高”建设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制定与组织实施。
6.负责落实“双高”建设项目经费的总配置、管理及牵头执行过程监督检查。
7.负责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研究、方案的拟订和论证。
8.负责学校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工作。负责学校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规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、组织和实施,统筹推进学校产教融合平台建设。
9.负责组织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人才需求调研,对重大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项目实施项目管理, 同时对各学院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项目进行指导、服务、规范并进行立项审批和备案管理;协助各学院规划建设产业学院。
10.负责中国农业装备集团、湖南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的日常工作。
11.牵头负责长沙市现代农业产教联合体、中国现代种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建设与管理的日常工作。
12.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产教融合项目的申报立项、过程管理、结题验收、经费管理等工作。
13.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